Discuz! Board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53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境外结婚注册证书認证问题

[複製鏈接]

2767

主題

2769

帖子

8526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852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9-14 16:5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境外结婚注册证书認证问题

1、國外领取结婚证國内認可吗?

《中华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同時按嘉義衡宇二胎, 照1997年《民政部辦公厅關于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認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外國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内有效。”未上市,

总的来说,按照上述规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外國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内有效。對于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關系在我國境YKS沙發,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

其中所规定的婚姻缔结地是指婚姻創建之地,可以是登记地,也可以或许是婚姻举辦地,因為各國法律哀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國,婚姻缔结地就是指婚姻登记地。

2、國外领的结婚证需認证吗?

那麼如果回到國内是否是要重新辦理结婚证或举辦認证呢?依照1997年《民政部辦公厅關于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認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凡在外國缔结的婚姻關系被上述各条認定為有效的,没需要在中國境内辦理结婚登记或承認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國境内操纵,应在婚姻缔结地辦理公证和该邦交际部或寒暄部授权的機關認证,并經中國驻该國使、领馆認证。”

3、如何举辦認证?

(1)國外结婚证书的認证

第一、奉求國外律师公证人将國外注册的结婚证书举辦公证;

第二、奉求國外律师将經過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邦交际部举辦公证;

第三、奉求國外律师将經過该邦交际部公证過的注册证书在中國驻该國使领馆举辦認证;

第四、國外律师将認定過的法律文书寄回國内,成為向法院立案的按照。

一般而言,做此项業務的美國律师收费最高,日本律师和英國律师收费适中,爱尔泡腳,兰律师收台北找女人,费较低,平均下来,做该项营去疣,業一般會在二千到五千人民币左右。

(2)香港结婚证书的認证

第一、奉求香港的中國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稽核和公证);

第二、奉求香港律师到中國法律处事香港公司敲收納纸巾盒,转递章;

第三、将该份文件寄回國内,作為立案按照。

一般具有司法部指定公证人資格的律师收费在二千至三千港币左右,呵,价格差不多吧,不算贵。

(3)澳門结婚证书的認证

直接奉求中國法律处事澳門公司做公证。

(4)台灣地區注册证书的認证

较為麻烦:

第一、奉求台灣律师到台灣公证機關作公证;

第二、台灣公证機關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員协會和大陸當事人一方;

第三、副本到后,大陸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員协會做核证;

第四、将核证過的公证书交至法院作為立案的按照。

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签证?

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签证? 一、什麼涉外婚姻签证 涉外婚姻签美國黑金,证,您的配偶是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您筹辦将要申请签证前往這些國家参觀或生活,而申请的相關签证。 《關于中國人同临時来华的外國人结婚审查手续函》中指出:一、凡临……[更多]

涉外婚姻怎麼补领结婚证

涉外婚姻怎麼补领结婚证 1、要想成為夫妻一定要登记吗? 依照我國《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哀求结婚的男女雙方必须切身到婚姻登记機關举辦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發给结婚证。得到结婚证,即确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结婚登记的,该當补辦登记。由此……[更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結婚經驗交流論壇  

t恤, 團體服, 空壓機, 未上市, 台北當舖, 汽車借款, 基隆票貼, 瘦臉, 未上市, 支票借錢, 支票借款, 汐止借錢, 隆乳, 汐止汽車借款, 音波拉皮, 娛樂城, 小額貸款, 台灣生活, 台灣教育網, 支票借款, 票貼, 紙杯植纖碗廚餘回收廢鐵回收, 防盜, 台中搬家, 團體服, 夾克, 樹林當舖, 禮品, 贈品, 翻譯社,

GMT+8, 2024-11-25 23:54 , Processed in 0.098564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